海南省國土資源廳10日介紹,《海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(2016—2020年)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已經國土資源部批準實施,該省將大力推進油氣等國家戰略性礦產勘查開發,禁止開采稀土、珊瑚礁灰巖。
《規劃》要求,海南配套建設油氣資源勘探開發服務保障基地,落實海洋強省戰略。從2017年起,停止審批新設非國家戰略性礦產勘查項目;嚴格控制鉬、鋯英石、鈦鐵礦、螢石、石英砂、飾面石材、高嶺土等礦產的開采總量,節約集約地有序開發建筑用砂石土、地熱和飲用天然礦泉水等保障性礦產資源,禁止開采稀土、珊瑚礁灰巖以及占用耕地采挖磚瓦粘土礦產。
海南將合理調控礦產資源開采總量,到2020年礦山數量控制在300個左右,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50%左右。低品位礦、尾礦綜合利用率不低于60%,圍巖和夾石綜合利用率達80%。
《規劃》提出,海南全力推進綠色開發新模式,推動礦山企業轉型升級,通過政策扶持、分類指導,開展60座左右礦山的省級綠色礦山建設示范,至2020年建成120座左右綠色礦山。
《規劃》明確,海南建立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,落實礦山企業治理恢復主體責任,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作,全面解決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,力爭“十三五”時期全面還清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欠帳。至2020年,海南規劃完成91處歷史遺留和已關閉礦山的地質環境治理恢復,總面積1856公頃;至2020年,規劃完成歷史遺留和已關閉礦山的土地復墾面積約769公頃。
海南將進一步提高區域地質、水文地質、環境地質、地質災害防治等基礎地質工作程度,拓寬服務領域,加強公益性基礎地質礦產調查評價,到2020年完成1∶5萬海洋區域地質調查2188平方千米、1∶25萬海洋區域地質調查80900平方千米。